纳税评估检查方法有:
1、通过宏观分析与税收征管海量数据的测算,总结纳税人税收经济关系的规律特征,设置相应的预警标准建立预警体系,通过预警体系筛选重点纳税评估对象;
2、对纳税评估对象申报纳税资料进行案头的初步审核比对,以确定进一步评估分析的方向和重点;
3、通过横向数据对比分析、纵向数据规律分析和数据指标逻辑关系的相关合理性分析,推断和确认纳税人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和疑点问题,估算纳税人的潜在的生产经营收入,推断纳税人的实际纳税能力;
4、就评估出的问题、疑点和推断的纳税能力,与纳税人进行约谈。纳税人如能认可接受评估结果,按评估税源情况查补税款;纳税人如不能接受评估结果,将评估资料转稽查部门立案稽查。
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比对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申报纳税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分析,通过税务函告、税务约谈和实地调查等方法进行核实,从而做出定性、定量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条
税收基本制度,只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纳税评估,评估什么
通常,纳税评估的整个流程是:确定评估对象纳税评估分析评估疑点核实评估结果处理成果反应。
税务机关首先依据两种方法确定评估对象:一、依据纳税人所属行业、经济类型、经营规模、纳税信用等级等因素,针对纳税人涉税信息的异常情况综合确定纳税评估对象;二、对较为集中的问题,确定纳税评估指标(如销售额变动率、利润总额变动率等等)进行审核对比分析确定纳税评估对象。评估分析的方法又有很多,以增值税为例,如税务对比分析法、工业增加值评估、投入产出法、能耗测算法、工时(工资)耗用法、设备生产能力法。
实践中,税务机关纳税评估会重点关注以下情况:
(1)税负变化异常、长时间零税负和负税负申报、纳税信用等级低下、日常管理中发现较多问题等税收风险级别较高的纳税人。
(2)上级税务机关根据需要统一确定纳税评估对象。
(3)税收管理员岗日常管理中发现存在疑点问题的纳税人。
(4)即将到期的暂认定或辅导期一般纳税人。
(5)其他部门或环节转入的评估对象。
针对纳税评估不同的结果,会有以下不同的处理:(1)对于审核分析发现的疑点问题,经举证确认环节排除的,填制相关程序性文件并归档;(2)对存在的疑点问题,经审核分析、约谈举证和实地核查,对纳税评估中发现的计算和填写错误、政策和程序理解偏差等一般性问题,或存在的疑点问题经约谈、举证、调查核实等程序认定事实清楚,不具有偷税等违法嫌疑,无需立案查处的,填制相关程序性文件并及时送达评估对象,辅导督促评估对象按所列内容自行改正。需要纳税人自行补充的纳税资料,以及需要纳税人自行补正申报、补缴税款、调整账目的,税务机关填制相关程序性文件并督促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逐项落实;(3)违法违章行为依法按照违法违章、税务行政处罚的程序及要求办理;(4)发现纳税人有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要求移交税务稽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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