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出约定保证期间,不追究担保人的责任,如果没有约定,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6个月后,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一、担保连带责任多长时间有效
连带保证责任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可以从约定。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民法典担保人不履行法律责任是怎么回事
担保人的责任期限可以由保证人与债权人协商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担保人的责任期限一般是六个月,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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