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不还款可以要求担保人还款。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一般担保人可以拒绝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连带责任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担保是指担保人和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担保人还款后如何追偿
1、追偿方式:
(1)承担了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诉讼外请求或者提起诉讼均可。
(2)债务人破产的,承担了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申报破产债权,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
2、追偿的数额:
(1)在保证范围内,保证人承担了多大的保证责任,就有权追偿多大数额;
(2)保证人自行履行保证责任(即:不援用债务人的抗辩权或者超出债务人的数额承担保证责任)时,其实际清偿额大于主债权范围的,保证人只能在主债权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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