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中可以认定夫妻一方在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如下:
1、未经配偶同意,私自转移各类资产;
2、以逃避债务或者规避限购为名与配偶协商,借用他人名字购买不动产,或者委托持股、隐名投资股份;
3、以各种方式设置陷阱,侵占夫妻共同财产。
一、夫妻一方擅自卖房算转移财产吗?
夫妻一方擅自卖房的行为,有可能算是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人民法院认定为转移财产,是可以对转移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转移财产是指采取赠与、抛弃、恶意低价转让等方式藏匿财产,以达到其非法占有不正当财产的行为。
三、怎样追加“老赖”配偶为被执行人
在满足以下条件时,法院会裁定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负有共同清偿债务的责任。
1.须依申请执行的债权人的书面申请,法院不会依职权主动追加。
2.追加债务人即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必须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能够认定债务性质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夫妻已约定婚姻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除外。
(2)被执行人及其配偶有恶意串通、故意转移财产、规避债务的行为。
(3)作为被执行人的夫或妻一方死亡或被宣告失踪,另一方作为其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遗产管理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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