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不知道遇见家暴事件时如何处理的话,可以从从以下几个角度考虑:首先要尽最大可能保证自己和孩子的人身安全。如有生命危险,要大声呼救,尽可能让邻居听到或寻找机会拨打报警电话“110”。其次,如果暴力发生,要注意收集证据。受害妇女应尽快就近到医院诊治,告诉医生受伤的原因,请求医生详细、准确、客观地记录伤情,为进一步寻求司法鉴定创造条件。第三,可以找当地妇联求救,寻求维权援助。毛维萍还告诉记者,许多妇女遭遇家庭暴力后,在向各级妇联组织投诉时,既不愿留下自己的名字,也不愿留下自己的地址。妇联在接到这类电话投诉后,由于找不到受害人,因此无法为受害妇女提供援助。因此,受虐妇女在投诉时,一定要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和地址,而妇联也一定会及时地为其提供帮助,并做好保密工作。第四,可以诉诸法律,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派出所怎么处理家暴事件
(一)派出所应当立即受理,并进行调查处理。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的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对于涉嫌犯罪的应予以立案并进行侦察,以及采取其他办法等等。
(二)与家暴相关的法律条文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2、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在受理后的24小时内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并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
3、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书面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向其他有关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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