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主要通过三个方面来论证被强迫写欠条。1、对双方陈述和对证人证言的审查;2、对借条形式的审查;3、公安机关的报警记录。被胁迫写下借条后,要及时向警方报案留底,报案记录可以作为证据,找第三人在旁边作证,证明自己是被胁迫的。
怎样写欠条才正确
写欠条的正确格式为:
1、名称,应写明借条而非欠条或是收条;
2、应写清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并写明身份证号码,千万不要写昵称或者绰号;
3、金额,应写清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并确保双方一致,如不一致法律规定以大写为准;
4、时间,一般应写清与借款有关的时间期限,包括借款时间和还款期限;
5、利息,如双方约定了借款利息,就应该在借条中用文字予以明确,并保证约定的利率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6、签名,应由借款者本人亲自签名并加按手印,留下联系方式。七是语言文字。借条的书写要清晰,同时为了避免歧义,一定要考虑文字、语句有无歧义;
7、担保,为维护借款安全,可以考虑让对方提供相应担保,如提供抵押或保证人担保:即便不提供担保,也可以考虑有两个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担任见证人,并在借条上签名,如房地产抵押必须到主管部门登记,拿着借款人房产证不产生抵押效力;
8、交款证明,民间借贷在法律上属于实践性合同,即款项的实际交付才能使借贷关系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全文61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