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募集得到的资金用途不同
时间:2023-06-21 22:30:58 10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公司债券的发行,是为了公司的经营运作,募集而来的资金自然是会用于公司的投资、并购、技术升级等,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怎么用,是发债公司自己的内部事务,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即可。

而企业债券募集而来的资金用途却诸多限制。企业债券募集的资金限制的主要用在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更新改造方面,而且是和政府审批的项目直接挂钩的。

一、擅自发行公司债券罪既遂判多久

1、犯擅自发行公司债券罪既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的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二、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构成要件

1、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证券市场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者(即股东、债权人和公众)的合法权益。

2、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必须具有在招股说明书、认股躬、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1、行为人必须实施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的行为。

2、行为人必须实施了发行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如果行为人仅是制作了虚假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而未实施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不构成本罪。必须是既制作了虚假的上述文件,且已发行了股票和公司、企业债券的才构成本罪。

3、行为人制作虚假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即达到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

根据司法实践,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诉:(1)发行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2)伪造政府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者相关凭证、单据的;(3)股民、债权人要求清退,无正当理由不予清退的;(4)利用非法募集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5)转移或者隐瞒所募集资金的;(6)造成恶劣影响的。

3、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主要是单位。自然人在一定条件下也能成为犯罪的主体。

4、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依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所制作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债券募集办法等不是对本公司状况或本次股票、债券发行状况的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仍然积极为之者。因而本罪行为人的罪过实质是诈欺募股或诈欺发行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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