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追究强制拆迁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226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行买卖货物、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一。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人不遵守国家法律的,采取野蛮手段破坏房屋的房屋及其内物品,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造成人身伤害的,可以违反刑法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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