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抵押房屋拆迁索赔争议
时间:2023-07-02 20:52:21 8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江某向银行办理抵押贷款购买了房屋。3年后,房屋被拆迁,江某取得拆迁款后下落不明亦不再归还银行贷款。银行得知后,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起诉拆迁公司要求赔偿未收回贷款的损失,近日,法院判决未支持银行请求。

2004年4月,江某为购买本市霍山路的房屋,向银行贷款16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2006年7月起,江某不再归还银行贷款。2007年4月,房屋被拆迁,江某领取52万余元动迁安置款后即下落不明。2007年6月,银行向法院起诉要求江某归还贷款获得支持。执行中,因江某下落不明,执行中止。2009年初,银行诉至杨浦法院,要求动迁公司赔偿贷款本金及利息近17万元。

法院认为,银行要求动迁公司赔偿,首先应确认动迁公司是否侵害了银行的权利。动迁公司与江某经协商后拆除抵押房屋,该行为不属不法侵害。动迁公司的法定义务只是查清房屋是否属于动迁范围以及房屋的权利人,至于房屋是否有抵押在所不论。银行作为房屋的抵押权人应随时关注还款人的还款情况及抵押房屋的状况。霍山路拆迁除了在该地块张贴公告,媒体也进行报导,甚至江某不再还款后,银行还派员上门催讨。故银行对该房屋即将拆迁是明知的,但却未及时向江某主张权利也未告知动迁公司应对安置款进行提存,不能全部交给江某。银行的损失是其疏于管理造成,并非动迁公司侵害其权利,故法院不支持银行请求。

房屋抵押给银行能不能拍卖

房屋抵押给银行之后就是所有权是归银行的,房主在没有还清贷款的时候是不可以过户的,如果没有归还贷款的,

以及经过催款之后依旧不归还的,银行通常的做法就是起诉到法院,法院通常是拍卖房产的,一般拍卖之后的金额就是用于偿还银行的欠款等费用的,如果房主还有其他欠款的,那银行也是优先的受益人的,如果拍卖的房款还是不足以清偿银行债务的,原来的房主还会被银行继续追缴欠款的。

一般房屋拍卖以后是需要去过户的,这个时候法院会协助买方去过户的,不需要原来的房主配合的,

过户费用等都是由买方负责的,过户以后该房产就是被法院依法处置的。上面就是关于房屋抵押银行后法院拍卖的法律问题的。其实法院是有权查封冻结的,随后是委托拍卖公司拍卖的,拍卖金额抵扣欠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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