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厕的建造规定要求男女厕位分别不少于3个,男性厕位每90人应设置1个,女性厕位每60人应设置1个。服务人口应按每600人设置1座,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农村公厕应建在农村地区的村落居住区、仓储、广场、集贸市场等人口较集中区域。
农村公厕的建造规定要求男女厕位分别不少于3个,男性厕位每90人应设置1个,女性厕位每60人应设置1个。此外,服务人口应按每600人设置1座,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农村公厕应建在农村地区的村落居住区、仓储、广场、集贸市场等人口较集中区域。
农 村 公 厕 服 务 人 口 应 按 每 6 0 0 人 设 置 一 座 吗 ?
根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公厕服务人口应按每2500人设置一座。因此,按照每600人设置一座的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此外,根据该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公厕应当设置在交通便利、方便市民使用的地方,并应当设置指示牌,标明公厕的位置、服务时间、服务人员等信息。因此,农村公厕服务人口应按照法律规定设置,不能按照每600人设置一座。
农村公厕的建造规定要求男女厕位分别不少于3个,男性厕位每90人应设置1个,女性厕位每60人应设置1个。服务人口应按每600人设置一座,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农村公厕应建在农村地区的村落居住区、仓储、广场、集贸市场等人口较集中区域。但是,根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公厕服务人口应按每2500人设置一座。因此,按照每600人设置一座的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此外,根据该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公厕应当设置在交通便利、方便市民使用的地方,并应当设置指示牌,标明公厕的位置、服务时间、服务人员等信息。因此,农村公厕服务人口应按照法律规定设置,不能按照每600人设置一座。
《城乡规划法》第二十九条
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应当优先安排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妥善处理新区开发与旧区改建的关系,统筹兼顾进城务工人员生活和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村民生产与生活的需要。镇的建设和发展,应当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先安排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道路、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院、文化站、幼儿园、福利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乡、村庄的建设和发展,应当因地制宜、节约用地,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引导村民合理进行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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