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由谁明确
时间:2023-05-06 18:52:48 30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建设用地由谁明确

为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建设范围内占用土地的一般程序为:

1、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分批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

2、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3、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按具体项目分别供地。

二、建设用地管理

建设用地管理制度包括建设用地的管理、定额、审批、和许可等几方面的规定。政府职能部门运用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和技术的综合手段,来配置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各用地单元的用地关系,保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基本需要,严格控制农业用地向非农业用地转变而采取的各项管理措施,是土地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中建设用地管理的主要工作是:

1、研究编制各类建设用地的中长期用地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并监督实施;

2、依法办理土地的征用、划拨,城镇国有土地的出让工作和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监督管理;

3、清查处理违法用地和违章用地;

4、制定、完善建设用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各类规章制度;

5、组织制定国家建设项目和乡镇用地定额指标的编制和实施。建设用地的审批权限一般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来执行。

三、建设用地特点

1、建设用地是生活场所、操作空间和工程的载体,不是直接利用土壤,与土壤肥力没有关系。

2、可逆性差。农用地要变为建设用地较为容易,建设用地变为农用地却较为困难。

3、土地利用价值高。可以产生更高的经济效益。

4、区域选择性强,在地域上选择性很强。

建设用地与农用地在性质上存在本质区别,农用地是为了保证生产日常食品为主的用地,一般是不可流转的,因为新以食为天,农用地的性质转变也比较难。建设用地则可以体现为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商服用地等,是为了满足其他日常生活所需的用地,用途也较为多样化。以上就是有关建设用地由谁明确的相关内容,如您有其他不懂的欢迎咨询专业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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