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坐牢后需不需要偿还欠款
当然需要还。坐牢是刑事责任,还钱是民事责任,两者并不冲突。债务人在出狱后具有偿还能力了仍需要偿还欠款。债务不会因为债务人坐牢就消失了。如果是欠银行钱,则银行有终身索赔权,坐牢出来后等到账户或者是银行卡里有钱了,银行就会立马联系还钱。
二、欠款纠纷管辖权怎么确定
首先,债务纠纷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管辖规定如下: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其次,债务纠纷也可以到接受货币一方即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因此欠款属于合同纠纷,可以由接受货币一方即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欠款不还起诉需要哪些证据
欠款不还起诉需要准备以下证据: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确定债权债务数额的证据,比如出借金额,已还款数额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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