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诉的情况
1.避让一些特定的车辆而造成的违章,是可以撤除的,例如:遇到事故车,救护车,执行任务的警车,救险车而造成的压线等避让行为,是可以申请撤销违章的。
2.由于修路,或者道路施工而造成的违章,也是可以申诉撤销违章的。
3.由于救助他人而造成的违章,也可以撤销,例如有病人需要急求,后者逃避匪徒追赶,只要保留好证据,一般都可以撤销违章的。
4.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两次拍到违章,也是可以撤销的,明摆着电子眼的故障,为啥算在咱头上。
5.信号灯坏了造成的违章,由于道路拥堵,交警进行疏导,造成交警跟信号灯不一致,这样造成的违章,也可以申诉撤销。
6.一些不良司机套用了车牌,肆意践踏交通规则,让买单,这当然应该申诉,只要身正是不怕影子歪的。
7.交警失误,造成的违章,现场中交警贴的条跟交警违章系统中显示的处罚不符,一般拿着条到交管部门申诉就可以了。
8.
另外遵守交通规则最重要,只要行的正,坐得端,罚单不会主动找,所以做一个奉公守法的公民就能远离罚单,罚单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毕竟生命是最珍贵的。
一、交通违章如何申诉
1、被处罚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警告、罚款裁决或者公安机关拘留裁决的,可在接到通知后规定期限内向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出申诉,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诉后规定期限内作出裁决;不服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裁决的,可在接到通知后规定期限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被处罚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吊扣驾驶证裁决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后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者主管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一次,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和主管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后规定期限内作出复查决定。
3、对交通管理处罚不服、超过期限提出申诉的,或者事后对当场处罚决定不服提出申诉的,可以作为人民来信来访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十七条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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