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买房共同贷款,要离婚怎么处理
夫妻买房共同贷款,要离婚的处理方式是: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后面共同还贷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夫妻买房子可以只写一方名字吗
夫妻买房子可以只写一方名字,不影响其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不管是登记在一人名下还是双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共有。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夫妻买房写一人名字和两人名字有什么区别
夫妻买房写一人名字和两人名字没有什么区别,除非写两人名字的时候约定了夫妻各自的份额,因为一般情况下夫妻买房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写谁的名字都不影响产权的真实归属,但是法律也允许双方自由约定各自的占比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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