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发布投资风险报告———
今年以来,股票市场持续火爆,上市公司管理层及大股东短线交易、禁止期买卖、超卖股份等违规交易行为频频曝光。昨天,深交所发布投资风险报告指出,从一线监管的情况看,尽管存在恶意违规现象,但也有部分因素缘于高管人员对规则的不了解。
报告指出,上市公司高管应详细了解《证券法》中对大股东买卖股份、持股申报和可转让股份的有关规定,一旦出现违规现象,其收益将归上市公司所有。如根据《证券法》规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份在买卖后6个月内再次交易,其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
为避免上市公司大股东、高管人员利用信息优势进行内幕交易,牟取不当利益,深交所有关规则明确设定了其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禁止期。
此外,有关法规还规定了以下情形此类人员不得转让其所持股票。如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间内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报告同时指出,有关规则还对上市公司大股东、高管人员的亲属或其他可能获知内幕消息的人员进行了严格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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