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与医疗纠纷有哪些区别?
时间:2023-08-18 17:42:23 13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两者的程度不同。一般医疗纠纷只是轻微的纠纷,但重大医疗纠纷可能涉嫌违法犯罪。一般医疗纠纷是指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单位、法人或机构的纠纷,如医疗保健、预防保健、医疗美容等。目前我国的医疗纠纷特别难处理。重大医疗纠纷1。导致患者死亡或严重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来访人数超过5人,情绪激动。2、虽然没有造成患者死亡或严重残疾,但一次访问的人数超过10人,情绪激动。三、在医疗机构内或周围身着孝顺、静坐、下跪、摆设灵堂、烧纸钱、摆花圈、拉横幅标语、张贴大字报、堵门、堵车等,不听劝阻,拒不按法律程序处理。4、病人死后拒绝将尸体移放太平间,劝说无效;或者将尸体存放时间超过规定时间,阻碍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或者将尸体从太平间移至医疗场所陈尸。5、打、砸、抢、烧医疗机构、刺杀、围攻、殴打、威胁医院工作人员或限制医务人员的人身自由。6、涉嫌参与职业医闹和社会恶势力。7、以自杀、跳楼、自焚等方式威胁索赔。8、其他严重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和严重扰乱正常诊疗秩序的行为。

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区别是什么

1、适用不同。医疗风险只是可能存在导致事故纠纷的因素,医疗事故是医疗机构的单方行为,而医疗纠纷是医患之间的双方行为;

2、处置不同。医疗风险主要是需要进行预防处理,医疗事故多发生在医疗过程之中;而医疗纠纷一般都发生在医疗之后;

3、后果不同。医疗事故是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因失误产生的结果,而医疗纠纷是为产生事故结果追究责任所发生的争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第三十八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医疗机构的报告或者当事人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一)患者死亡;

(二)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全文97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医疗纠纷 最新知识
针对医疗纠纷与医疗纠纷有哪些区别?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医疗纠纷与医疗纠纷有哪些区别?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