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首先要知道哪些证据是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包括:(一)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上述三项证据属于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取的证据范畴。
二、何时、何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根据该条规定,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的人为:当事人和其诉讼代理人;
申请调取证据的期限为:举证期限届满前;
申请调取证据的方式为:书面提出申请。切记,口头申请不会被受理。
三、当事人可以申请证据保全的情形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证据有灭失的可能性,比如:证人生命垂危;具有证据作用的易腐败变质的物品。
证据在将来有难以取得的可能,如:易于灭失的痕迹。
对于上述有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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