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是在我国依法设立,人员规模、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的历程中,中小企业发挥着功不可没的作用,中小企业是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载体,对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因此国家加强中小企业的财政支持,帮助中小企业发展,也是在助力我国经济和各方产业的发展。
第二章财税支持
第八条中央财政应当在本级预算中设立中小企业科目,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第九条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资助、购买服务、奖励等方式,重点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向小型微型企业倾斜,资金管理使用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预算绩效管理。
第十条国家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应当遵循政策性导向和市场化运作原则,主要用于引导和带动社会资金支持初创期中小企业,促进创业创新。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设立和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国家实行有利于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按照规定实行缓征、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措施,简化税收征管程序,减轻小型微型企业税收负担。
第十二条国家对小型微型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减免等优惠政策,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
2004年10月,国家发改委首次在中央财政安排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在完善服务体系、改善融资环境、支持中小企业结构调整优化、促进创业创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下一步相关部门还会不断加强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和使用方式的研究,让专项资金进一步更加有效的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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