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宅基地的补偿标准是:
1、现金补贴。主要包括宅基地所有权补偿价格和集体住房补贴价格。在一户两房的情况下,房屋仍然属于个人,可以按照集体补偿价格获得一定的现金补偿。最低标准是房屋重建成本价宅基地地价。
而且宅基地补偿价格是按照法律规定允许的宅基地面积进行的,非法宅基地是享受不到的。
二是产权互调。对同一宅基地面积的房屋进行补贴,对多余的房屋也一并计算房屋面积,给予房屋补贴。
在这种情况下,村民通常可以得到一栋几层的房子,但宅基地不变,同一区域应按最低面积拆除。另行批准宅基地安置的,还将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
自愿退出宅基地;如果农民自愿退出多余的宅基地,国家会给予一定的补偿。当然,这主要是针对合法买卖或继承造成的一户两宅或一户多宅。
空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
1、农村合法宅基地遇到拆迁应当给予拆迁补偿。
2、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它的征收补偿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照《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的耕地的征收补偿标准来规定的。
3、《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4、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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