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杭州公租房的申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身份证明主城区户籍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出具公安机关制发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以及非主城区户籍的出具公安机关制发的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员需提供结婚证明;
4.工作、收入和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缴费的证明;
◎签订劳动合同的提供劳动合同,单位出具收入证明和住房公积金缴费证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就业和收入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税收缴纳证明。
5.住房情况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由单位出具住房分配情况证明,住房困难家庭需出具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
二、杭州公租房申请手续怎么办理?
申请人将申请材料交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汇总本单位申请材料后统一向登记注册地所在区住建局提交申请;
无用人单位的,由申请人本人直接向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局提交申请;
在每年度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受理时间内申请,逾期不受理。
1.领取表格
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可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http://www.hzfcgov.cn)下载《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相关表格,也可在日常工作时间到各区住建局受理窗口领取。
2.提交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交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交至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将申请家庭信息按月反馈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以备公示。申请家庭也可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预受理申请。
3.单位(街道社区)公示
用人单位(街道社区)填写《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情况公示表》并加盖单位(街道社区)公章后,在用人单位(街道社区)张贴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群众监督。单位(街道社区)负责核实举报情况,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单位(街道社区)交件
用人单位由指定经办人将申请材料和公示材料按户整理后,连同本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至登记注册地所在区住建局;街道社区将公示材料交所在区住建局。
5.区级审核
区住建局对申请家庭的房产、收入等情况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申请家庭基本信息录入业务审核系统,收件资料按户整理形成卷宗并及时交至市级审核机构;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主体不符合的原因。
6.市级审核公示
市级审核机构对申请家庭的房产、收入等情况进行复核,确定基本符合条件申请家庭,按月在《杭州日报》和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主体不符合的原因。
7.选房
无用单位的,由选房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的《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受理单》;
有用人单位的,由选房单位指定经办人(以下简称选房人)须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有效的《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受理单》;
提前30分钟到现场,参加选房者每户(号)限1人(对病残等行动不便特殊群体可陪同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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