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利率与利息最近规定
民间借贷利率与利息最近规定是不超过借贷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约定的利息超过法律规定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民间借贷讼诉流程
1.债权人准备好能够证实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如:欠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
2.书写起诉状并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申请立案;
3.人民法院核实情况予以立案后,会发出受理通知;
4.人民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
5.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质证和组织双方答辩;
6.宣布判决结果;
7.判决生效、执行。
三、借款合同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有什么区别
借款合同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区别在于二者的成立方式和含义不同。
1.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2.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全文65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