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是需要进行公证的。
房产公证的方法为:
1、到当地多媒体领号机上领取编号办理。
2、根据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3、如果所有的继承商业土地公证证明材料齐全了,可以将证明材料以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继承商业土地公证的公证员予以受理。
4、承办公证员在对你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资料停止审核后,会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凭《受理通知单》停止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资料等事项。请别遗忘你的继承商业土地公证费发票。
5、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好自己的身份证明以及公证费发票,到本处领取办理终了的继承商业土地公证书。
口头遗嘱如何继承公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在危机情形消除之后,只有口头遗嘱变更为书面遗嘱,才可以前往公证机构对遗嘱进行公证。
公证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2、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它有代理权资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证明
(3)需公证的文书,如合同、遗嘱、毕业证等;
(4)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5)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6)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3、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进行分类登记。
5、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按规定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全文89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