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满16周岁小时候被人猥亵还可以告吗
理论上讲,可以就童年时期所遭受的侵害进行法律诉讼,这取决于具体情况下是否超过了追诉有效期的问题。
在不超出诉讼时效期的前提下,受害者有权向法院提起起诉。
在儿童权益受到侵犯的情况下,构成的犯罪种类可能包括强奸罪等,这些行为由于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依法应当由司法机关对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强奸罪的追诉时效长短为二十年。
若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实施立案侦查或人民法院受理相关案件之后,被告人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此种情形将不受追诉期限的约束。
若被害者在追诉期限内向相关部门提出控告,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条件和要求,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应当立案却未予立案的,亦不受该期限的限制。
一旦超过追诉时效,那么针对此类侵权行为的追责将不再被追索,反之,若未超过则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追诉时效,即指由刑法所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违法者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
当犯罪行为已超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时,便不再对罪犯追究刑事责任;倘若慕日追溯,相关部门应撤销相关案件,或者不予对违法者提民事诉讼,或者宣告其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男女双方都喝酒女的告男的猥亵可以私了吗?
对于猥亵罪案情,绝不可进行所谓的私下解决或和解处理。
我们所提到的“私了”,也即刑事和解制度,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能适用,仅限于那些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案件,且此类案件应具备由民间争端引发的性质、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章节及第五章节中涉及的各项侵犯公民人身权益的犯罪行为,或,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行为以及涉及其财产权的犯罪行为;另一方面,还需符合可能被判处在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过失犯罪条件方可。
在此类“私了”事件中,通过支付赔偿金给受害者,取得其谅解的措施,才有希望实现法院对这些案件不予起诉的最终裁决。
但对于强制猥亵、侮辱以及猥亵未成年人等非因民间冲突引发的侵犯公民人身权益的罪行,则显然无法通过刑事和解方式获得谅解,从而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