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步审查。
专利主管机关查明该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关于申请形式要求的规定。
2、早期公开。
专利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
专利局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3、实质审查。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3年内,专利局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专利局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4、授权登记公告。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专利局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知识产权独占许可人,如果和行政机关产生行政争议,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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