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离婚做准备转移财产的行为不合法。
夫妻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假借离婚转移财产行为的效力合法嘛
假借离婚转移财产行为的效力不合法。法律规定,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夫妻离婚时,一般都不能转移资产,婚内转移资产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其转移行为无效。如果一方当事人有转移财产的,法院可以依职权追回已被转移的财产,然后在财产分割时,让转移财产的这一方当事人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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