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A.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B.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如果按20000万计,一审的案件受理费,你应当预交300元。如果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启动二审程序时,按一审受理费预交。
(二)非财产案件
A.离婚案件,每件交纳10-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
B.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C.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D.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
E、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至50元。
如果原告要聘请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因各地律师代理民商事案件收费标准不一样,但最低不会低于1000元。律师案件代理费也分为一审代理、二审代理和执行代理。
打官司费用都交给谁?
打官司的诉讼费原则上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负担;原告、被告各有胜败时,双方当事人共同分担;败诉的一方是多人共同诉讼时,由法院按他们的人数和各自与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大小,确定各自负担多少;撤诉,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调解达成协议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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