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机构对申请为其提供担保的企业,要求申请企业必须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措施。其实,从本质上来说,反担保也是担保。所以,反担保是为了保障其将来可能发生的追偿权实现的有效措施,因此,大家一定要更好的了解,然后运用它!
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获反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
打个比方:B向A借钱,由C提供担保,清偿期届满,B未履行债务,C须承担担保责任,代B清偿A的债务,C履行完责任后,拥有了向B追偿的权利。
当C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B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C在为债务人做担保时,可以要求B为其提供担保,这种B反过来又为C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
反担保与担保的区别:
①被担保的债权不同。
担保所担保的是主债权;反担保所担保的是担保人的追偿权,即附延缓条件的未来债权,因而,反担保与担保是两个不同的担保关系。
②当事人不同。
在担保中,当事人双方为主债权的债权人和主债务人或第三人,担保权人为主债权人;而反担保中的担保权人不能是主债权的债权人,也不能是主债务人,而是担保中的担保人,反担保人可以是主债务人或第三人,但一般为主债务人。
③担保人的责任性质不同。
担保与主债权为主从关系,担保人须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承担担保责任;反担保从属于担保而不从属于债权,只有在主债务人不向担保人履行偿还义务时,才发生反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④适用的范围不同。
担保既有法定形式又有约定形式,且担保的方式多种多样,适用范围较广;反担保只能是约定的担保,并不是存在于所有的担保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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