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前债权债务的处理是:
1、股东可以自行承担;
2、股东可以一并转让给受让人;
3、股东隐瞒债权债务的,股东应当承担股权转让的瑕疵担保责任。
一、未出资的股东股权怎么转让
未出资实际上是虚假出资,即“取得股份而无给付”或“无代价而取得股份”。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
除非未出资的公司股东在股权转让时隐瞒未出资的事实真相,受让人因此受到欺诈,否则不应认定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无效;
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双方只要明知未出资的公司的股权存在的事实,而受让人又自愿承担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的出资补足责任,这并不损害他人利益,反而更有利于公司资本的充实。
二、股权挂牌转让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挂牌转让股权法律风险如下:
1.主体不适格的法律风险。
2.股权瑕疵的法律风险。股权瑕疵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股东未出资;股东出资不足;股东抽逃出资;股权被设定了相关担保;股权为该股东与第三人共有;股权被采取司法强制措施等情形。
3.股权变更的法律风险。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并不必然导致受让人成为为股东,即受让人在签订了有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后仍然不能马上就享有股东的权利,而是在股东变更后开始享受股东权利。
三、瑕疵股权转让的责任问题有什么
1、受让人要承担因注册资本不到位而产生的民事责任。2、出让人转让后因注册资本不到位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因为虽然出让人已不是股东,但公司设立时的法定义务,不因股权转让而免除。3、受让人以欺诈为由主张股权转让的撤销权,一旦股权转让合同被撤销,因出资瑕疵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应由出让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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