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认定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认定是: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均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可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二、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无能力偿还怎么办
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由有偿还能力的一方先偿还。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夫妻任何一方对该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另一方归还债务后,有权依据生效的判决向承担责任一方主张归还。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
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三、夫妻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有哪些
夫妻个人或者共同债务通常有以下几种:
1.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3.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
4.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5.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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