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法官判决的时候发现法官明显偏袒原告,且有证据证明法官偏袒原告,按照相关规定被告可以向法院申请更换法官,向中院、纪委等部门投诉举报,或者上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起诉离婚开庭法官会问原告哪些问题
起诉离婚开庭时法官会询问哪些问题
1、开庭第一步是书记员核对到庭人数,核对原告、被告、律师的身份证、律师证等资料,核对完毕法官会敲锤宣布开庭。
2、然后法官会宣布法庭纪律,要求关闭手机,不准随便说话,旁听人员不准记录。
3、法官要求原告表达诉讼请求,宣读起诉书事实和理由
4、法官要求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发表意见;
5、法官对事实进行调查,原告提出证据,并说明证据证明事项;
6、被告对原告提交的证据发表意见,提出反驳;
7、被告提出证据,然后原告再发表意见。
8、对事实问题是否还有补充,遗漏,法官会总结;
9、法官提出双方争议焦点,引导原告、被告围绕争议焦点发表意见
10、之后进入双方互相提问环节,可以围绕案件互相提问;
11、双方最后称述,法官组织调解。
12、闭庭,双方阅看笔录,签字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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