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主去世宅基地如何变更处理
时间:2023-04-18 21:10:20 33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农村户主去世宅基地如何变更处理

农村户主去世的,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的,可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申请时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权属来源材料;

依法继承的材料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因依法继承、分家析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等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权属来源材料;

(二)依法继承的材料;

(三)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

(四)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协议;

(五)其他必要材料。第四十三条申请宅基地等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登记的,参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办理登记。

二、农村宅基地确权法的确权程序是怎样的

1.由宅基地的使用权人,领取由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这个是一家的一个宅基地只能填写一份,如果有两个以上宅基地的农民只能确权一处宅基地。

2.村民使用的宅基地还要当地村委会或者镇政府出具土地来源的证明,比如宅基地的审批手续,房屋的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3.当地的国土部门根据农民的申请,对农民自有的宅基地范围、界线、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

村里最近常见的测量队,他们主要负责对农民的宅基地界定位置。

4.测量过程中,还要组织这块地的相邻地块的农民一起去现场指认各自界限,并且在双方都认可的界限、界址点共同签名盖章。

5.测量完毕,经土地主管部门审核,认为界限清楚没有争议的进行公告。

并写明如谁对这块宅基地有异议的要在多久提出。

6.经过公告后且没有人提出异议的宅基地,在公告期满后再由当地县政府签发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户主死亡后,继承人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的,可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申请时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权属来源材料;

依法继承的材料等。

全文83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继承人 最新知识
针对农村户主去世宅基地如何变更处理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农村户主去世宅基地如何变更处理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