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提取材料
一、提取的条件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购买商品住房不贷款提取的:
1、购买期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备案通知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
2、购买现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初始登记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
3、购买非本市住房的:除提供购房资料外,还需要提供配偶或直系亲属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或劳动就业合同(社保清单或外地缴交的住房公积金清单),《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
(二)购买商品住房贷款提取的:
1、购房贷款提取的:办理完贷款手续,归还一次贷款后才能办理公积金提取。
首次提取的:提供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借款合同、还款存折(能反映当月还款额的记录)、《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
第二次及以后提取:
(1)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近三个月的还款记录、《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
(2)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提供商业贷款的借款合同、近三个月的还款记录、《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
(3)纯商业贷款的:提供商业贷款的借款合同,近三个月的还款记录、《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
(4)购买非本市住房贷款的:提供贷款合同、近三个月的还款记录、配偶或直系亲属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或劳动就业合同(社保清单或外地交缴的住房公积金清单)《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
(三)购买二手住房提取公积金的:
1、购买二手住房不贷款提取的
(1)购买二手住房不贷款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及交易契税发票和交易手续费发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
(2)购买非本市二手住房不贷款的:除提供购房资料外,还需要提供配偶或直系亲属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或劳动就业合同(社保清单或外地交缴的住房公积金清单)、《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
2、购买二手住房贷款提取的
(1)购买二手住房贷款的,办理完贷款手续,归还一次贷款后才能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首次提取: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及交易契税发票和交易手续费发票、借款合同、还款记录(能反映当月还款额的记录)、《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
第二次及以后提取,
(1)纯公积金贷款的:提供近三个月的还款记录、《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
(2)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提供商业贷款的借款合同、近三个月的还款记录、《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
(3)纯商业贷款的:提供商业贷款的借款合同,近三个月的还款记录、《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
(4)购买非本市二手住房贷款的:提供贷款合同、近三个月的还款记录、配偶或直系亲属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或劳动就业合同(社保清单或外地交缴的住房公积金清单)、《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
(四)房屋拆迁安置需要补差价款提取的:
1、拆迁安置差价款已补的提取:提供《芜湖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补差价收费收据、原拆迁房屋产权证或拆迁部门提供的原房证明、缴交差价款银行进帐票据、《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
(五)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的:
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及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通知书》、工程决算书及税务发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
(六)提前还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1、公积金贷款办理了按月划转提前部分还款的:
职工先到贷款银行办理还款手续,次月由公积金中心直接从您的公积金缴存帐户划转到您的还款帐户内,还多少划多少(不超过公积金缴存帐户余额),不需要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2、公积金贷款办理了按月划转提前一次性还款的:
有两种情况:
一是公积金贷款和公积金缴存是在同一家银行的。职工先要到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款,然后凭银行审批的提前还款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办理提取业务。
二是公积金贷款和公积金缴存不是同一家银行的。职工需要先还款,然后凭银行出具的提前还款结清单、《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办理提取业务。
3、提前还商业贷款或组合贷款的:
提供商业贷款的借款合同、提前还款的结清单、《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
(七)房屋租金超出家庭收入30%的:
提供《房屋租赁证》、《租赁合同》、租赁税务发票、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的月收入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
(八)丧失缴存条件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的资料
1、离(退)休的:
提供离(退)休批复或离(退)休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正式文件及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
3、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
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失业证》或所在居委会开出的两年末就业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
4、非本市城镇户口,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不在本市就业的:
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
5、出境定居的:
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出境定居证明或当地户籍注销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
6、异地调动的:
提供单位调令或异地就业的劳动合同、《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或继承文书、死亡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
(九)其他条件提取的及需要提供的资料:
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如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红斑狼疮、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颇内肿瘤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提供提取人的书面申请并加盖单位印章、三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或证明、自付医疗费用发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
(十)提取额度及期限:
1、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数额为100元的整数倍。
2、购买商品住房、二手住房不贷款提取的,只能提取一次。以购房合同签定日期或第一次付款票据日期为准,在一年内(12个月)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账户内余额,本人及配偶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所购房总价。
还贷提取只能提取本人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不能提取父母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以施工单位的决算和税务发票开具金额为准)。
4、房屋拆迁安置需要追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款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追加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款。
5、住房贷款提取的,在前一次提取后,每隔12个月以上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实际还款月数的偿还贷款本息总额。
6、一次性归还全部住房贷款时,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一次性归还全部住房贷款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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