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程序该怎样走
起诉离婚程序如下:第一,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提交相关的个人资料,例如:身份证、结婚证、可以证明婚姻破裂的证据,起诉状等。第二,法院立案就可以等待开庭通知,不立案,按照不立案通知书的指引,补交相关证据。第三,法院开庭,法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法院将出判决书,准予夫妻双方离婚。
男方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呢
1、男方准备好起诉状和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证据材料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予以立案;
3、案后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在法定期限内答辩;
4、法院安排开庭审理,庭前组织调解;
5、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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