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的风险评估和预防
时间:2023-03-03 15:33:10 44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签订书面合同有必要

民间借贷大多以“借据”的形式代表合同,虽然简便,但由于借据过于简单,假如发生纠纷很难凭此处理。所以借贷双方最好签订正式的借贷合同,详细确定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免留下后患。值得注意的是,假如借贷双方确实没有书面借据或合同的,但双方都承认借贷一事的,可以确认双方借贷关系存在。

2、利息约定要合法

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最易产生矛盾的是利息。当事人约定了利率标准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假如超过4倍的,法院不保护超出部分。

3、证据收集要充分

证明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提供有关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

一、民间借贷利息未约定怎么办

1、在民间借贷中,双方没有约定还款利息的,视为无息借贷,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还款期限内的利息的,法院不予以支持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9条的规定,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的,可参照人民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因此,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但如果债务人逾期还款,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自逾期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向债权人支付利息。

3、民间借贷逾期还款的利息计算方式和依据可以参照《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等文件。

二、民间借贷异地怎么起诉

1、可以在合同履行地起诉,也就是付款所在地,即原告所在地也可以起诉,被告在外地也没有关系,可以邮寄送达,实在找不到人还可以公告送达。

2、《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4、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即受理,并办理相关立案手续。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收到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送达不予受理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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