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关于聚众斗殴罪的法律条文中,若仅是实施了聚众行为,而未能真正触发斗殴行为,一般情况下将不会被定罪。
就聚众斗殴罪的犯罪构成来说,参与者必须同时具备聚众以及斗殴两种行为。
只进行了聚众却并未实施实质性的斗殴行为,通常无法完全符合该项罪名的犯罪构成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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