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合同与口头承诺的区别是什么
时间:2023-05-03 08:11:03 46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口头合同与口头承诺的区别是什么

口头合同与口头承诺其实是同一种性质,只不过在不同的领域中的称呼都是不同的,两者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必须是有掌握了一定证据的情况下,否则很容易引起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一)口头承诺的成立则会构成口头和的成立,而口头合同的成立确不一定需要口头承诺这个步骤。

(二)要约和承诺是构成合同的前置步骤。

二、口头合同应该怎么解除

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在通知到达对方时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只要双方同意,无论是否有书面形式,双方都应全面、诚实地履行合同,不得擅自解除合同。符合解除合同条件通知的,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合同义务的。主要合同义务的对称性,即第二合同义务,是指当事人应当根据合同承担合同的大部分或者对另一方有重要或者根本影响的部分。

(三)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仍未在合同期限内履行的。逾期履行,是指债务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合同债务;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以自己的行为明示或者明示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三)当事人逾期履行主要债务,催缴后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的;

(四)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口头合同的法律效力

(一)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存在口头协议,口头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二)《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三)如果没有人证(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人)和物证来证明口头协议的存在,是很难认定有口头协议的。

法律规定,订立合同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方式,也可以是口头合同。口头合同比起书面合同简便易行,只要法律没有规定一定要订立书面合同,而口头合同只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也同样是有效的。口头协议一旦诉至法院,主张方要提供当时发生合同约定行为的证据,这类案件由于证人证言的随意性很大,很难予以采信,这时就需要主张方提供当时履行合同时的间接证据,双方履行口头合同时,往来的传真、电子邮件、票据、电话录音、聊天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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