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3日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发布限购升级通知,首次将二手房纳入限购范围,并对非本地户籍社保缴纳期限做出了延长要求——非本地户籍需连续缴纳24个月社保。因此,在成都二手房也是属于限购范围内。
法律依据: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一、扩大住房限购范围:将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围,购房者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二手住房的,应符合成办发〔2016〕37号、成办发〔2016〕45号文件规定的购买商品住房条件,且只能新购买1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成都二手房限售政策
成都二手房限售政策如下:
(一)购房条件:
1、拥有成都户籍。个人在成都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高新西区、高新南区、天府新区拥有户籍,包括集体户籍。
2、拥有成都社保。连续不间断在成都各区缴纳24个月及以上社保,且必须为单位缴纳,个人缴纳不作数。
3、现役军人。部队驻扎地或军人原户籍所在地在成都市限购区域。
4、高端人才。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的各类高端人才。
(二)贷款认定:
1、以家庭为单位,有且只有一套房,且有贷款。
2、商贷最低首付成数:7成(高新区(南区)及天府新区);6成(其他区域)。
3、贷款利率:基准利率上浮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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