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被告下落不明的还可以起诉,不过原告可以在自己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要到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如果对方下落不明达到一定的年限,法院会先宣告其已经失踪或者已经死亡,当原告以其失踪或者死亡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经审查核实后会准予让其离婚。
一、消费者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可以,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于符合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与身份有关的诉讼案件(如涉及婚姻关系、亲子关系、收养关系等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管辖。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已经宣告失踪的情况下,根本无法确定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可以方便原告行使诉权。
3、对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被劳动教养的人由于离开了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集中在特定场所接受劳动教养,人身自由受到一定的限制。如果向被告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对原告来说,十分不便,法律规定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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