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遮挡车牌,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驾驶证记12分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一、有驾照骑无证摩托车的处理是怎样的
上道路行驶的摩托车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二、交通法第95条是关于什么的处罚规定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上路行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的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三、驾驶机动车被扣留车辆的情形
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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