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内能否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时间:2023-09-03 06:40:16 35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该段内容讲述了夫妻在婚姻关系中不能随意分割共同财产,但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是可以的。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或者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而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情况,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中不能随意分割共同财产,但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是可以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哪 些 情 况 下 可 以 分 割 夫 妻 共 同 财 产 ?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结婚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存款、房产等。在某些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被分割,具体情况如下:

1.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是指在其婚前所积累的财产。如果夫妻在结婚后共同生活期间,其夫或妻个人财产增值部分,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属于该夫或妻的个人财产。

2. 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得的收益: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得的收益,如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除有约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 夫妻一方的个人医疗费用:夫妻一方的个人医疗费用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 夫妻一方的教育费用:夫妻一方的教育费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 夫妻一方的住房费用:夫妻一方的住房费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中,应当考虑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割。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也可以依法处理。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需要考虑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割。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也可以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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