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逝者遗留下的财产分配问题上,通常遵循法定的遗产继承顺序进行分配,除非在死者生前特意设立遗嘱,指定由某位特定人士继承其特定资产。
若未经遗嘱设定,则应当根据法律规定来处理遗产的继承事项,此时继承人的先后排列为,先是死者的配偶及子女,其次是死者的父母。
接下来为兄弟姐妹以及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人所在的顺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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