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购买在建房屋需要提供什么证明?
1。买受人及其配偶、共有产权人及其配偶是否需要持有下列证件?
1。身份证(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中国护照等)
2。结婚证(未婚证、结婚证、离婚证、法院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等)
3。户籍证明(户口、集体户口、户籍证明等)4、工作证明(工作收入证明、银行流水明细、贷款需求)5、购房合同2、开发商需提供房屋销售信息:
(1)国有土地使用情况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许可证是单位和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合法凭证,受法律保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使用土地和建设工程的合法凭证。无证用地单位是违法用地,其工程建设也是违法建设,因此无法取得房地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必须办理的手续。(四)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是建设单位进行建设的合法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为违法建设,不受法律保护。(五)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主管机关是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证书由市开发办印制、登记、审批、颁发。
最重要的“五证”是《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表明所购房屋属于合法交易范围。(由学区拍卖行提供)。我国商品房预售的特点不同于其他国家和地区:商品房预售具有附加融资功能,即预售一般收取所有房价,预售已演变为开发企业的主要融资手段。这种做法的具体历史背景是商品房建设的融资渠道不畅。预售融资带来了四个问题:宏观调控能力弱化,不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存在较大风险,不利于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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