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买卖交易的二手房:
(一)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二)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三)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或者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
(四)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等等。
一、房地产转让的条件,哪些房产不能转让
房地产转让的条件:开发商持有一照、五证;房屋具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屋按照规定标准竣工验收合格;基础生活设施已具备交付使用条件。下列房产不能转让: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已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鉴定为危房的;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未经抵押权人、共有人、承租人同意的。
二、自有住房买卖什么情况下不可以
自有住房买卖不可以买卖的情况有: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改房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住房不符合标准的;处于籍冻结地区并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
三、哪些房屋不能买卖
不能进行买卖的房屋有: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3.鉴定为危房的房屋;
4.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
5.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
6.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
7.所有权有纠纷的房屋;
8.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屋;
9.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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