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免费配件是产品质量问题吗?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者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具有产品应有的使用性能,但对产品使用性能存在缺陷的说明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货物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一)货物有缺陷的;(二)商品不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销售时未作说明的;(三)不符合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明的商品标准的;(四)不符合商品说明书、实物样品、检验检疫单等标明的质量条件的,(五)生产国家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六)销售数量不足的;(七)违反约定提供服务的内容和费用的;(八)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提供服务的消费者要求修理、返工、更换、退货、补货、退还货款和服务费或者赔偿损失的;(九)法律、法规规定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其他情形。
二。一般的产品质量问题是什么?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般产品质量问题是指:
1。不具备产品应有性能且未事先说明的;
2。不符合产品或其包装上标明的产品标准的;
3。不符合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所标明的质量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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