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有办公室搬迁、公司名字更改等形式上的公司变更,也有把有限公司变为股份公司等内容上的公司变更,不同的公司变更方式对于变更后债权债务的处理方式也不同。对于公司分立合并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分立后的多个公司对原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变更名称、住所、不影响变更登记前的债权债务;公司组织形式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对其债务的承担,还是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一、公司变更后果严重吗
公司变更是指公司设立登记事项中某一项或某几项的改变。公司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组织形式、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的变更。公司变更的后果是否严重,要根据不同变更事项进行分析的。就公司法人变更而言,公司变更有如下两点后果:(1)法人之消灭。在新设式合并,原法人均告消灭;在吸收式合并,被吞并的法人归于消灭。在新设立的分立,原法人消灭;在存续式分立,只是原法人的财产或组织机构发生变更。(2)债权债务承受。因合并而消灭的法人,其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法人概括承受。在法人分立,原法人的债权债务,应依分立前缔结的合同确定的分担份额,由分立后的法人承受或承继。。
二、公司法人变更有哪些后果
公司法人变更产生的后果,具体如下:
1、消灭法人,在新设式合并中,原法人均被消灭;
2、在吸收合并中,被吞并的法人被消灭;
3、新设式分立,原法人消灭;
4、在存续分立中,原法人的财产或组织发生了变化;
5、承担债权债务,因合并而被消灭的法人,其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法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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