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户籍迁回原籍,原村委会不接受怎么办
时间:2024-07-05 21:13:06 5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离婚后户籍迁回原籍,原村委会不接受怎么办

拿到判决书自己去派出所迁户口哈!

1.当俩人离了婚以后啊,村里头要是不让就把户口迁走的话,你就拿着法院的那个判决书,再带着你的身份证,直接去找你们那边的派出所,找到主任或者指导员他们,给他们说说情况,那不就能马上给你迁户口了嘛。

2.咱们这些老百姓啊,想要从户口所在地搬出去,必须得本人或者户主亲自去,在搬出去之前先要到户口管理那里报个名,然后领个迁移证,最后把户口给注销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离婚后女方如何分户

依照相关法规条款,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妇可申请分户,即将原先共有的户口簿拆分为两位离婚当事人各持一本独立户口簿,或者其中一方向户口迁移而另立一本户口簿。

只需女性携带法院签发的离婚裁决书、调解协议或由婚姻登记机构开具的《离婚证书》以及《户口簿》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办理分户手续,便能顺利完成该项事务。

公安部门将依法为该女士办理分户事宜,并向其发放一本以其本人为主人的全新《户口簿》;如原有《户口簿》需注销,则须同时为男方另行颁发一本全新的《户口簿》;若无需注销,则在原《户口簿》中女方页面加盖“已迁出”字样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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