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决定离婚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负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将由双方共同清偿或是确定好清偿比例。所以,离婚时清偿债务时,要先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否则会影响双方的利益。
首先,满足以下要件的即为夫妻共同债务: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
按照当前的规定,应该是依法登记结婚后产生的债务。如果双方同居但未领证,因为当前难以承认事实婚姻,所以会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而可能被认定为同居债务。
2、为夫妻共同生活需要产生
如果夫妻一方借钱为个人使用,比如借巨款整容,那么即无法认定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便会被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
不过,夫妻一方婚前借款为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其次,以下情形为夫妻个人债务:
1、在建立婚姻关系前产生的债务
注意,如果一方婚前借款为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在建立婚姻关系后产生的债务,双方约定为个人的债务
不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为个人的债务,双方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做约定,对夫妻双方有效,但不得对抗第三人,即债权人。
但是,对外有以下两种情形的会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
(1)跟债权人约定为夫妻个人债务;
(2)跟债权人建立债务关系时,对方对夫妻婚内财产协议知情的。
最后,事实上,夫妻俩决定离婚的,必须对财产、债务做清算,所以若是有债务的,必须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个人债务。但是,因为双方生活时间较长,财产债务会发生混同,难以区分。如果涉及的数额较大,双方争议较大的,可以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
一、离婚协议中的相关事宜
1、协议离婚时需要对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进行约定,如下:
(1)在财产问题上,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共同财产具体数目的查明,分割某些财产的法定手续等等;
(2)在子女问题上,涉及到合适抚养方式的选择,抚养费的合理确定,探视方式的确定等等;
(3)在债权债务问题上,涉及到共同债权债务的定性,双方承担比例的确定,以及行使债权和履行债务的方式等等。
2、但是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协议离婚后第三人提出要求偿还债务的问题,我国对夫妻财产制度采取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两种形式。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适用法定财产制,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的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并且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对债务的分割只能在夫妻双方之间产生法律效力,而不能以此来对抗债权人,不具有对外法律效力。债权人仍可以夫妻双方为共同被告来主张自己的债权。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全文1.5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