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实行接管的情形
时间:2023-06-01 14:03:53 24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对该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实行接管。

《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第五十九条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对该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

怎么接管商业银行

1、接管决定

人民银行认为商业银行出现危机时,可以决定对其接管,并组织实施。接管决定由,扣国人民银行予以公告,公告应载明下列主要内容:被接管的商业银行的名称;接管的理由;接管组织;接管期限。

2、接管的法律后果

(1)自接管开始之日起,由接管组织行使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权力,接管组织的组成人员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

(2)被接管的商业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发生变化。

(3)接管期限届满,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决定延期,但接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以维持金融行业的稳定。

3、接管终止

商业银行法第6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接管终止:

(1)接管决定规定的期限届满或者:扣国人民银行决定的接管延期届满。期限的届满一般有两种可能,其一是接管成功,银行恢复正常的经营,存款人的利益已经得到了有效的保障;其二是接管不成功,银行的经营危机仍然没有消除,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和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该银行将被转入清算。

(2)接管期限届满前,该商业银行已经恢复正常经营能力。

(3)接管期限届满前,该商业银行被合并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这里所指的合并,意味着被接管的银行合并后的债权债务关系由合并后的银行全部承接,存款人的利益得到了保障,接管自然终止。而破产宣告则是指被接管的银行的经营危机不但得不到消除,而且还继续维持和发展,应债权人的申请,该银行可被宣告破产。

全文73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债权人 最新知识
针对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实行接管的情形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实行接管的情形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