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厂倒闭后如何解决无法偿还的债务
当工厂欠款倒闭时,应该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力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欠款倒闭的工厂采取对应措施。具体可采取如下做法:
1.立即起诉至法院维权。
2.在起诉的时候申请法院冻结公司的所有资产。
3.待判决生效之后再向法院申请拍卖其资产。
当工厂欠款倒闭后,债权人可及时起诉至法院,根据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在进行破产清算时,破产财产的清偿应当按一定的顺序和比例,公平地分配给债权人。破产财产的分配,是破产清算的最后阶段。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的破产财产的范畴,包括了债务人的担保财产;属于破产财产的担保财产,优先清偿对该担保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二、公司倒闭注销的流程是什么
公司倒闭后注销的流程如下:
1.需要到税务局注销税务登记证。从公司宣告终结之日起的15天内,到原税务登记机关办注销手续;
2.自行登报公示。公告的公示期最少45天;
3.到工商局注销营业执照;
4.然后到开户行注销银行账户;
5.再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6.最后到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
三、工厂倒闭应当按照哪些标准赔偿劳动者
工厂倒闭的,工厂应当支付给劳动者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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