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去登记地是否能
时间:2024-08-11 16:31:21 13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离婚可以去登记地。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身份法律行为。离婚的意义在于,夫妻双方在其生存期间通过法律行为消灭既存的婚姻关系。

法律规定,离婚手续应当到男女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就可以办理,而婚姻登记地只能是男女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因此,离婚可以去婚姻登记地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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